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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時跟幾位同校不同系的同學分租一層公寓,
每個人讀的系不同,
大家生活在一起也算是交流。
像我是美術系,
我都會使用客廳來畫油畫,
還有一位室友是音樂系,
不時的就會聽到她在練長笛。
另一位室友則是舞蹈系,
常常看到她在看電視時猛拉筋。
而當時大家都流行課餘後,
在外頭兼差,賺一點零用錢。
像我就去YMCA 教畫畫,
音樂系室友就利用晚上去飯店演奏樂器。
有一天晚上....
原來演奏音樂有小費可拿,
有時候小費多時,
可能還比工資高耶~
所以室友千方百計,
想要我們去飯店幫忙一下,
這樣才可帶動其他客人給小費。
結果我們這群壞室友
想嚇嚇她....
嚇歸嚇~
300還是有還她啦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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